内容自审、巡查监控、信息安全,制度先行、责任到人
1.1 本公司依照《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》建立内容自审管理制度,所有拟在平台上架的音乐作品及相关内容(含上传用户的音乐作品、评论互动信息、宣传推广内容等),均须经过自审合格后方可发布。
1.2 自审流程实行“初审—复审—终审”三级审核:自审人员初审并签发初审意见→技术总监二审→运营总监终审签字确认;对初审有问题的内容退回修改并复查;对合法合规性不能准确判断的,向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申请行政指导。
1.3 审查意见全部归档留存,保存时间不低于两年;公司在每季度规定时间内将自审信息报送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。
2.1 本公司设立专门的内容自审岗位,配备取得自审人员岗位资格的专职人员,负责平台内容的日常自审工作。
2.2 自审人员职责包括:掌握内容审核的政策法规及相关知识;独立表达审核意见;对发现违法违规的内容予以记录并提请中止、督促修改、组织复审;保管审查记录;每年至少参加 1 次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业务培训。
2.3 本公司定期组织内部培训,对开发、运营、编辑人员进行内容审查方面的培训。
3.1 平台音乐作品及相关内容严禁含有以下内容:
3.2 音乐作品专项标准:作品名称不得歪曲著名人物、地点、重大历史事件,不得以政治、宗教等争议议题命名,不得含有或暗示违法、犯罪、暴力、色情、低俗内容;作品应依法取得授权,不得侵犯他人版权,不得含有过度的惊悚恐怖等不利于身心健康的歌词、乐曲及音响效果。
4.1 本平台采用机器识别结合人工审核的方式,对平台内容进行 7×24 小时实时监管:系统对音频内容进行版权信息校验与关键词分析,自动抓取并过滤疑似违规内容,不能确定的内容转人工审核处理。
4.2 平台成立内容审查组,实行三班倒 24 小时实时监管,发现违规内容第一时间下架、停止服务,并保存有关记录。
4.3 平台评论等互动环节配备专职管理人员,后台设置敏感词过滤机制,敏感评论无法发出或以“***”屏蔽显示。
4.4 公司建立健全举报系统,在网站显著位置设置“12318”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链接,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举报受理,并建立内部联动处理机制。
5.1 本公司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备用节目紧急替换技术手段,保证发现不符合法律法规内容时快速切换、消除影响。
5.2 当审查员发现平台上的网络音乐及音乐作品含有违法违规内容时,应当立即停止提供服务,保存有关记录,并立即向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报告。
5.3 对违法违规内容上传用户,视情节采取警示、暂停发布、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;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,对纳入黑名单的用户禁止其重新注册账号,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。
6.1 本公司建立网络安全防护体系(防火墙、入侵检测、访问控制、数据加密、安全审计等)与机房管理制度,定期进行完全备份和增量备份,保障平台稳定运行与数据安全。
6.2 实行系统口令定期更换与岗位职责分离制度,系统管理员、网站编辑各司其职,人员调离岗位时及时注销其账号。
6.3 本平台依法收集、使用用户个人信息,未经用户同意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;发生或可能发生信息泄露时,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告知用户、向主管部门报告。详见本平台《隐私政策》。
7.1 本平台上架的音乐作品均应取得合法授权(信息网络传播权等),与唱片公司、音乐版权方、音乐人签订授权协议,确保授权链条清晰、来源可查。
7.2 平台不支持、不提供任何非法下载渠道;对权利人的侵权投诉,本平台按《版权与侵权投诉》页面的流程及时受理、核实并处置。
7.3 对上传原创音乐作品的用户,平台在审核其权属证明后予以发布,并要求其承诺对所上传作品的版权合法性负责。
8.1 审查员未能在审查中发现问题的,第一次予以警告并重新学习相关规定,第二次扣除当月奖金,第三次予以降薪;
8.2 审查员发现问题但相关人员拒不修改的,或修改审查通过后自行恢复的,视情节予以警告、通报批评、扣除当月奖金或降薪处理;
8.3 运营人员未按流程通知审查员造成不良后果、而审查员也未及时发现的,扣除涉事人员及直属领导当月奖金;
8.4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犯罪的,依法移交有关机关处理。
公司名称:合肥瑞麟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
客服电话:19966146603
客服邮箱:19966146603@163.com
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:https://jbts.mct.gov.cn/home
文化和旅游市场投诉举报电话:12345